【靈修@詩篇】

詩篇119--律法之福

經文:詩119:1-8
  “我必守你的律例;求你總不要丟棄我!”(v.8)
  上主的法度,讓不完全的人得以完全;讓不認識上主的人得以尋求他。這是恩典。
  “行為完全、遵行上主律法的,這人是有福的!遵守他的法度、一心尋求他的,這人是有福的!”(vv.1-2)”
  遵行上主律法,目標應十分簡單--尋求上主律,不是為著福氣。然而,尋求上主的人,就有遵行律法的表現,隨之而來就是生活之福:“這人不做非義的事”(v.3)。上主吩咐訓詞的心意,也就是要我殷勤遵守,藉此表達尋求祂的心--“一心尋求祂的”。
  主啊,“願我行事堅定,得以遵守你的律例”。我需要堅定的心志!是的,惟有遵守你的話,我才不至於羞愧,也能得著正直的心稱謝你。
  主啊,因此,求你不要丟棄我,賜我力量,賜我堅定!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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